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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如您符合以下条件,将有资格申请开立我行南向通服务,合资格投资者身份由我行审查后确认: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户籍或在以上城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三)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办理时需提供如下申请资料:

    1、身份证件原件和港澳通行证或中国护照

    2、户口薄

    3、缴税证明文件

    4、投资经历证明资料

    5、家庭金融资产证明资料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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