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ps! 您现在看到的是农行网站手机版,全屏展开, PC版更舒适哦!
 
 

人脸信息处理撤销授权书(电子版)

ABC(2025)4009-6 

  人脸信息处理撤销授权书(电子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深知人脸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人脸信息安全。请在签署本撤销授权书前,仔细阅读各项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请关注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不同意或无法准确理解本撤销授权书的任意内容,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向经办行咨询。如需进行业务咨询或投诉,请致电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 

  一、撤销授权事项 

  自本撤销授权书签署之日,您对您已向农行作出的以下授权予以撤销: 

  (一)当您通过我行各服务渠道,如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掌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企业掌上银行、柜面、超级柜台、自助设备、中国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客户经理超级工作台等,办理账户管理、转账支付、贷款、现金、投资理财、信用卡、网络金融、数字人民币、征信、协同联网核查和远程视频核实等业务时,基于核验您的身份之处理目的和使用范围内,您授权我行根据业务需要处理(包括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删除等)您的人脸信息。 

  (二)在人脸识别时,基于核验您的身份之处理目的和使用范围内,您授权我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联系方式:010-66194114)、公安部授权机构北京中盾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400-117-1166)查询及使用您的人脸信息。在必要时,我行会将您的人脸信息发送至上述机构进行核验并接收验证结果。 

  二、其他事项 

  (一)对您签署本撤销授权书前的基于您同意已在我行处理的人脸信息,我行仍会作为交易留证资料保存,保存期限自满足适用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应对可能的争议解决(如诉讼)所必需的时间为止。当超出数据保存期限后,我行将采取删除、匿名化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方式处理您的人脸信息。 

  (二)撤销授权后,您可能无法办理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后方可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但并不会影响您正常办理我行的其他业务。 

  (三)本撤销授权书项下与客户信息保护相关的通用规则,及我行的联系方式、您行使法律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请参见我行在官方网站发布并不定时更新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隐私政策(个人版)》的相关内容。 

  三、未成年人人脸信息撤销授权 

  处理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依法应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如您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您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我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将征得您的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明示同意。如果您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和选择是否同意本撤销授权书。如果您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本人,请您的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仔细阅读本撤销授权书,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后,撤销向我行提供人脸信息。请在监护人同意撤销授权后,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授权人(包含业务办理人本人以及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声明:本人理解并同意:本撤销授权书自本人阅读并根据对应业务渠道提示,勾选接受或点击“确认”、“确认撤销”后生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作了明确说明。本人对本撤销授权书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并自愿作出上述撤销授权和声明。 

点击下载此协议

分享至:

客服热线: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49539号-1  京ICP备05049539号-5
中国反网络病毒联盟白名单可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