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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理財賬戶服務協議ABC(2016)7017-1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協議前,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注意本協議涉及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內容的條款,關注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合理審慎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您有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向經辦行咨詢,或者咨詢您的律師和有關專業人士。如需進行業務咨詢和投訴,請撥打農業銀行客服熱線:95599。

  甲方(客戶)與乙方(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辦機構)經協商一致,在雙方簽定并生效的《理財產品協議》和相關理財產品說明書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本協議與《理財產品協議》和相關理財產品說明書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適用《理財產品協議》和相關理財產品說明書。

  第一條 業務規則

  1.1甲方指定其符合條件的人民幣賬戶為自動理財賬戶,該賬戶能且只能申購一種處于申購開放期的自動理財產品,簽訂一份自動理財賬戶服務協議。

  1.2甲方委托乙方將其自動理財賬戶內扣除最低留存金額以后的可用資金按照其指定的申購周期申購處于申購開放期內的指定理財產品,每次申購最高金額小于等于甲方指定的限額,且首次申購金額不得少于該理財產品銷售起點金額。

  1.3最低留存金額是指甲方與乙方約定,自動理財賬戶每次自動申購扣款后的剩余金額,可以為0元。甲方設定時,應充分考慮在乙方開通的其他資金歸集類業務或其他自動扣款業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定投、信用卡自動還款、貸款自動還款、保險自動扣款、水電費代扣等),以免造成損失。

  1.4申購還應遵守簽約購買的理財產品相關交易規則,包括但不限于銷售起點金額、開放期、到期日、產品贖回、產品終止等,乙方可基于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客戶權益、保障交易安全、進行系統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等原因對簽約購買的理財產品交易規則進行調整,并通過門戶網站公告、營業網點公示或交易提示等方式通知客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與客戶另有約定的除外。甲方知悉,乙方調整理財產品交易規則可能導致自動理財產品申購不成功、申購次數發生變化等后果,甲方不愿意承擔相關后果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1.5甲方簽訂本協議后,可以向乙方申請重新指定申購周期、最低留存金額和單筆申購最高限額,無需重新簽訂協議,變更后的申購要素以客戶簽字確認的業務回單為準;若需重新指定自動理財賬戶和自動理財產品,則應與乙方重新簽訂協議。

  1.6甲方(僅指個人客戶)簽約的借記卡、活期一本通或活期存折丟失、損壞的,應及時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賬戶掛失、補辦、換卡手續,本協議對因上述情況所發新卡和補發的存折仍然有效。

  1.7甲方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屆滿前,甲方應及時進行持續評估。若因甲方未進行持續評估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8自動理財賬戶開通其他資金歸集類業務或其他自動扣款業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定投、信用卡自動還款、貸款自動還款、保險自動扣款、水電費代扣等),且約定的交易日期與本協議項下申購周期為同一日時,申購與上述業務的交易執行順序由乙方確定。若甲方同時簽約本協議與上述業務,可能因自動理財賬戶可用資金不足導致上述業務及本業務交易失敗,相關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擔。

  1.9以下情況導致自動理財申購不成功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自動申購日當天不在自動理財產品申購開放期內;

  (2)自動申購日當天為周六、日或國家法定節假日;

  (3)自動申購日申購產品額度大于產品可申購額度或當天產品申購總額度已達上限;

  (4)自動理財賬戶處于非正常狀態(包括但不限于掛失、凍結、銷戶、密碼鎖定等狀態);

  (5)自動理財賬戶資金低于最低留存金額或可用資金不足;

  第二條 收費條款 乙方的服務價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制定和調整,并在營業場所和門戶網站公示。乙方將嚴格按照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和調整的服務價格收取費用。乙方調整服務價格或變更服務合同,甲方不同意的,可在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解除本合同;各方協商一致的,也可以變更相關服務和對應合同內容。為履行本合同需向第三方支付的費用由各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各方協商承擔。乙方因增值稅等國家稅收相關法律法規調整而調整服務價格的,不受本款前述內容約束。本條所稱法律法規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

  第三條 信息確認 甲方應留存真實有效的姓名/名稱、賬戶/卡號、通信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因甲方留存信息有誤或未及時通知乙方變更信息導致的不利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第四條 協議解除及終止

  4.1 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解除本協議的,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自動理財賬戶介質到乙方辦理相關手續;手續辦妥后,本協議終止;甲方解除或終止本協議,僅解除或終止自動申購方式,理財產品份額并未贖回。乙方有權基于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客戶權益、保障交易安全、進行系統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等原因解除本協議,并通過門戶網站公告、營業網點公示或交易提示等方式通知甲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與甲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2 自動理財產品到期后,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產生的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由與甲方簽訂本協議的乙方分支機構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 乙方可基于辦理本合同項下業務、履行合同及開展風險管理的需要,在業務辦理或履行過程中查詢、收集、傳輸、加工、保存和使用甲方的個人金融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財產信息、賬戶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衍生信息及在與甲方建立業務關系過程中獲取、保存的其他個人信息)。乙方承諾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個人金融信息的保護,嚴格按照約定目的查詢、收集、傳輸、加工、保存和使用個人金融信息,不做篡改或違法使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個人金融信息被濫用、非法使用、泄露或出售,確保信息安全。如違反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乙方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七條 增值稅

  7.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符合國家稅務征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稅事項的款項中均已包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稅務管理法律法規進行調整,乙方將相應調整相關的稅率等相關內容。

  7.2 乙方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甲方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保證自身具有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質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甲方需向農行提供企業名稱、聯系人、地址、電話、開戶行、賬戶名稱、賬號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的信息,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上述條件的證明,甲方不予提供的,乙方可以拒絕甲方索取本合同項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要求。乙方收到甲方應稅款項后360日內,甲方有權要求開具發票,發票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增值稅發票開票機構開具,甲方逾期未索取增值稅發票的,乙方可不再提供增值稅發票。

  7.3 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錯誤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或其他不利后果。對于需要進行作廢處理或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相關發票的處理事宜。因乙方的原因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錯誤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對于需要進行作廢處理或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相關發票的處理事宜。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業務憑證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聲明:乙方已依法向本人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應本人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協議的含義認識一致,知悉并理解本協議全部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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