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ps! 您現在看到的是農行網站手機版,全屏展開, PC版更舒適哦!
 
 

中國農業銀行電子賬戶服務協議ABC(2019)4063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本協議前,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注意本協議涉及數量和質量、價格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管轄等內容的條款。請關注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合理審慎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您有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咨詢您的律師和有關專業人士。如需進行業務咨詢和投訴,或您對協議條款有任何疑問需要說明,請咨詢經辦行,或撥打農業銀行客服熱線:95599。

  柜面簽約客戶:您在業務憑證上簽字即表明您已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中國農業銀行已依法向您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中國農業銀行應您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您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本協議自客戶和中國農業銀行在業務憑證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超級柜臺簽約客戶:請您認真閱讀本協議,您在超級柜臺界面或者在柜外清設備進行點擊“確定”或“同意”等操作,即表示您作為我行客戶已全部知曉并充分理解協議內容和含義,愿意遵守本協議,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協議生效。

  掌上銀行和網上銀行簽約客戶:請您認真閱讀本協議,您勾選本協議并進行后續點擊“確定”或“提交”等操作,即表示您作為我行客戶已全部知曉并充分理解協議內容和含義,愿意遵守本協議,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協議生效。

  甲方:電子賬戶申辦客戶

  乙方: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辦行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甲乙雙方須同時遵守《個人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電子賬戶:本協議所指電子賬戶是指甲方通過乙方指定渠道實名開立的無實體介質的個人Ⅱ類銀行賬戶(以下簡稱Ⅱ類電子賬戶)和Ⅲ類銀行賬戶(以下簡稱Ⅲ類電子賬戶)。

  1.2 綁定賬戶:是指甲方申請開立電子賬戶時,向乙方提供的本人在乙方或其他銀行(以乙方提示信息為準)實名開立的同名Ⅰ類銀行賬戶,用于核驗身份信息及電子賬戶資金劃轉。綁定賬戶須保持持續有效且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1.3 電子賬戶開戶網點:是指開立電子賬戶的中國農業銀行營業網點。根據開戶渠道和綁定賬戶的不同:甲方在乙方柜面、超級柜臺渠道開立電子賬戶的,相應營業網點為電子賬戶開戶網點;甲方在乙方掌上銀行、網上銀行渠道開立電子賬戶的,可在上述電子渠道查詢電子賬戶開戶網點。

  第二條  業務規則

  2.1 乙方通過Ⅱ類電子賬戶為甲方提供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等金融產品、限額消費和繳費、限額向非綁定賬戶轉出資金等服務,消費和繳費、向非綁定賬戶轉出資金的日累計限額合計1萬元、年累計限額合計20萬元;通過Ⅲ類電子賬戶為甲方提供限額消費和繳費、限額向非綁定賬戶轉出資金等服務,消費和繳費支付、向非綁定賬戶轉出資金的日累計限額合計2000元、年累計限額合計5萬元,賬戶余額不得超過2000元。部分功能實現時間以乙方實際提供服務為準。

  2.2 甲方申請開立電子賬戶時提供的手機號碼須為綁定賬戶預留的、已簽約消息服務的,并由甲方本人使用及有效控制的本人手機號碼。

  2.3 甲方到乙方柜面現場確認身份的,乙方可按照甲方意愿,將甲方Ⅱ類電子賬戶轉換為Ⅱ類戶借記卡。

  2.4 甲方可將其在支付機構開立的支付賬戶綁定本人在乙方開立的同名Ⅱ、Ⅲ類電子賬戶使用。

  2.5 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政策調整,各方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通過乙方掌上銀行、網上銀行等電子渠道自愿申請開立電子賬戶時,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辦理,并承諾申請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2 甲方應提供真實、完整、準確、有效的身份信息、手機號碼、綁定賬戶信息及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如有更改,甲方應及時通過乙方指定渠道辦理電子賬戶業務變更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使用他人手機號碼作為本人聯系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擔。

  3.3 甲方須為電子賬戶設置密碼。甲方應設置安全性較高的密碼,避免使用簡單密碼或容易被他人猜到的密碼(如123456等順序或逆序數列、888888等多個相同數字、出生日期、家庭電話、手機號碼、姓名字母拼音等),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凡須輸入密碼且校驗密碼相符的電子賬戶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的合法交易,乙方依據密碼為甲方辦理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

  3.4 甲方憑密碼進行交易時,同一賬戶同一日內在各種交易渠道連續輸錯三次交易密碼,該賬戶即被鎖定。甲方須通過乙方指定渠道完成身份驗證后進行密碼重置。

  3.5 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通過驗證電子賬戶信息,提供綁定賬戶與電子賬戶之間的資金劃轉服務。

  3.6 甲方應妥善保管電子賬戶密碼、綁定的賬戶信息及手機設備,如發生信息或設備遺失、被盜、遺忘或懷疑已被他人知悉、盜用等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并辦理更換、掛失或重置等手續。辦妥上述手續之前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3.7 甲方使用非法、虛假、無效的手機號碼或綁定賬戶開立電子賬戶的,或者冒用他人手機號碼或綁定賬戶開立電子賬戶的,乙方保留對甲方電子賬戶進行即時關閉處理及進一步追責的權利,由此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8 甲方不得利用電子賬戶進行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套取現金、洗錢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出租、出借電子賬戶,不得利用電子賬戶套取銀行信用。

  3.9 甲方可通過電話銀行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乙方營業網點對電子賬戶辦理止付業務。

  3.10 甲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曉出租、出借、出售、購買賬戶的相關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承諾依法依規開立和使用本人賬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開戶資料進行身份驗證。如綁定賬戶為其他銀行賬戶的,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將甲方開戶時提供的信息通過人民銀行、銀聯、其他銀行等監管機構或第三方機構進行身份驗證。

  4.2 如甲方提供的開戶資料不符合乙方要求或存在代辦、冒充他人申請開戶等情形,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申請。

  4.3 出現錯賬時,乙方將根據實際交易情況進行賬務處理;甲方獲得不當得利的,為節省客戶時間、維護客戶利益,在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凍結或扣劃不當得利相關款項并通知甲方。

  4.4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對電子賬戶進行止付,當止付原因不復存在時,乙方可撤銷止付,已經撤銷止付的電子賬戶可繼續使用。

  (一)法定部門要求凍結止付的;

  (二)發生緊急風險事件及乙方認可的其他情況。

  4.5 基于維護和提升客戶體驗目的,乙方經甲方授權許可可通過手機短信、電話等方式向甲方發送與網絡金融業務相關的產品及服務信息,甲方可通過撥打乙方客服熱線等方式退訂上述服務。

  第五條 費用及增值稅條款

  5.1 乙方的服務價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制定和調整,并在營業場所和門戶網站公示。乙方將嚴格按照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和調整的服務價格收取費用。乙方調整服務價格或變更服務協議,甲方不同意的,可在履行本協議項下應盡義務后解除本協議;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可以變更相關服務和對應協議內容。乙方因增值稅等國家稅收相關法律法規調整而調整服務價格的,不受本條前述內容約束。

  5.2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符合國家稅務征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稅事項的款項中均已包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在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稅務管理法律法規進行調整,乙方將相應調整相關的稅率等相關內容。

  5.3 乙方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

  5.4 甲方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保證自身具有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質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企業名稱、聯系人、地址、電話、開戶行、賬戶名稱、賬號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的信息。

  5.5 在乙方收到甲方應稅款項后360日內,甲方有權要求開具發票。發票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開票機構開具。甲方逾期未索取增值稅發票的,乙方可不再提供增值稅發票。

  5.6 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錯誤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或其他不利后果。對于需要進行作廢處理或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相關發票的處理事宜。

  5.7 因乙方的原因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錯誤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對于需要進行作廢處理或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相關發票的處理事宜。

  第六條 客戶信息保護條款

  6.1 甲方授權中國農業銀行可基于業務辦理、履行合同及開展風險管理的需要,自本授權簽署之日起,收集、傳輸、加工、保存、查詢和使用甲方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財產信息、賬戶信息、信用信息、交易信息、衍生信息及在與甲方建立業務關系過程中獲取、保存的其他信息)。雙方業務關系終止后,中國農業銀行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與甲方的約定,保存和處理甲方信息。

  6.2 中國農業銀行承諾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在收集、使用甲方信息時,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并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和內容內收集、傳輸、加工、保存、查詢和使用甲方信息。不泄露、篡改、毀損甲方信息,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甲方信息,不收集、查詢、使用與所提供服務或辦理業務無關的甲方信息,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查詢、使用甲方信息。

  6.3 中國農業銀行將依法承擔客戶信息安全保護的法律責任。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及與甲方的約定,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收集、傳輸、加工、保存、查詢和使用甲方信息的法律責任由中國農業銀行承擔。

  6.4 乙方承諾將使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以及業界標準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甲方提供的個人信息,防止數據遭到未經授權的訪問、公開披露、使用、修改、損壞或丟失。

  6.5 乙方恪守對甲方信息的保密義務,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雙方約定的范圍和用途采集、處理、傳遞、應用及披露其信息。若不幸發生個人信息泄露事件,乙方將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及時采取有效補救措施,并及時將事件相關情況以電子郵件、信函、電話或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甲方,難以逐一告知的,乙方將通過公告告知。業務關系終止后,乙方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與甲方的約定,保存和處理甲方信息,并依法承擔違規責任。

  6.6 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將存儲在境內。但為處理跨境業務并在獲得甲方的授權同意后,甲方個人信息可能會被轉移到境外。此種情況下,乙方會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執行,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您個人信息的安全。

  6.7 基于履行本合約的目的,乙方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的情況下將甲方的個人信息提供給第三方合作機構,或從第三方合作機構獲取甲方的個人信息,須履行合法合規的程序(如甲方的同意或授權)。乙方及第三方合作機構將根據業務需要在必要范圍內使用甲方個人信息,乙方承諾將向第三方合作機構明確其保護甲方個人信息的職責,并要求第三方合作機構承擔相應保密義務。

  6.8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有權通過乙方網點、電子銀行等渠道訪問向乙方提供的個人信息,或要求修改或刪除已提供的個人信息。

  6.9 對上述未盡事宜,乙方將嚴格按照《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政策(個人版)》的相關條款保護甲方的客戶信息。

  第七條 服務的中止與終止

  7.1 甲方可提出電子賬戶銷戶申請,經乙方審核同意后,電子賬戶銷戶后本協議終止。銷戶前,甲方需保證電子賬戶余額為零,且不存在未贖回的產品或未解約的產品簽約關系。

  7.2 甲方違反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協議。

  7.3 乙方以門戶網站公告、營業網點公告、短信通知等適當方式提前告知甲方后,對于長期沒有交易、主賬戶及子賬戶存款余額為0且沒有其他關聯業務的結算賬戶,視同甲方自愿銷戶。

  7.4 乙方可基于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客戶權益、保障交易安全、進行系統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等原因變更本協議、暫停或終止電子賬戶業務服務,并通過營業場所和農業銀行門戶網站公示通知甲方。甲方不同意的,可在履行本協議項下應盡義務后解除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的,也可變更相關服務和對應協議內容。

  第八條 其他

  8.1 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開立、使用和注銷電子賬戶及相關行為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等監管機構監管,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乙方相關業務規定執行。

  8.2 本協議所稱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

  8.3 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產生的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由電子賬戶開戶網點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點擊下載此協議

中國農業銀行版權所有 | 京ICP備05049539號-1 | 京ICP備05049539號-5
中國反網絡病毒聯盟白名單可信應用 中國反網絡病毒聯盟白名單可信應用

分享至:

客服熱線:95599

中國農業銀行版權所有  京ICP備05049539號-1  京ICP備05049539號-5
中國反網絡病毒聯盟白名單可信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