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是农业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使用方式分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和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1.提出书面申请。
2.提供如下资料:
(1)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及其最新有效的年检证明;
(2)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近期的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3)企(事)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
(4)人民银行核发经年检有效的贷款卡;
(5)公司章程对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章程要求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文件;
(6)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农业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印鉴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签字式样;
(8)采取担保方式的,还应提供担保相关资料;
(9)生产经营计划或购销合同等反映客户资金需求的凭证、资料,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的有效文件;
(10)其他资料。